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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
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公开选聘
一般特聘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7月2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0SPTP,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3.报名咨询
联系人:杨小姐,0755—88210485;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4.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主笔撰写的综合文字材料等(详见附件1)。
5.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初审和考核
我局遴选委员会将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我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核设置基本合格线,考生考核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人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和资格复审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光明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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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一般专干
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7月2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主笔撰写的文字材料等(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nzkzo,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2)联系人:杨小姐;电话:0755—88210485;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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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9名一般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5:00。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手签后扫描件)(附件2);
(2)《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信网、学历网电子认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签后扫描件)(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手签后扫描件)(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fgjzhaopin@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文件压缩包大小请控制在2M以内。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692,联系人:匡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初审
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形式等由我局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比例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但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线。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局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我局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局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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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6月公开选聘
一般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2名一般特聘岗位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6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职位表》,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0日上午9:00至6月30日下午5: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电子版(word版本及签字版,表内需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6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岗位专干考试报名人员信息表》(excel版本,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任职回避承诺书(签字版,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签字版,附件5);
(8)个人简历;
(9)体现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签字版请提交照片或者扫描件,本次招聘人员需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kcj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如GMKC20230601+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0479,联系人:吴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选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为自主命题,本次笔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如考试形式发生变动,届时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报考人员。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75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需于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本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如期报到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入职。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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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第一批
一般类岗位专干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光明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一批一般类岗位专干招聘职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机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参加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17:00。
2.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电子认证);
(4)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2);
(5)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及社保明细;中共党员证明资料为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
报名网址:http://gmczrl.ikaowu.com/
4.咨询和技术支持
报考咨询:朱先生、董小姐,咨询电话:0755-29099120;
报考系统技术支持:麦先生,咨询电话:0755-231959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街道办事处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学历、学位为港澳台及境外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考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街道办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专干人员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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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编辑:罗鹏华
校审:刘越 邓红丽 谢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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